(一)获得产品奖、创意奖金奖的选手可以享受我市 E 类人才相关待遇。金奖、银奖设计师及团队在获奖后落户温州的,将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奖励,奖金从大赛经费中安排。

(二)主办方对最终入围复赛的产品奖、创意奖作品提供一件免费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知识产权申请服务。

(三)获奖单位的设计作品将纳入温州市企业服务券购买目录。 为获奖单位(设计师)及作品提供线上线下推广宣传,帮助推进成果对接转化。

(四)获奖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领军型工业企业、 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名单。

(五)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 40 条意见》(温委人〔2022〕1 号),实施国际时尚设计人才赋能工程,大力引进世界顶尖设计师、高端设计师在温创办自主品牌,可列入“瓯越领创计划”,给予最高3年免租品牌店、最高 200万元品牌店装修费以及“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同等待遇。

(六)加大“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等鞋服设计大赛获得者和国 际国内一线品牌设计师引进力度,经评定为“瓯越特支计划”设 计大师的,享受 D类人才待遇,给予 20 万元个人奖励。

(七)重点引育一批善于时尚产品营销模式创新创意营销人才和一线创意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版型设计师以及面料工程师、纺织工程师、印绣工程师来温工作,经评定后给予 F1 类人才待遇。